談懲獨文件 國台辦:若以身試法 不管身在何處一追到底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大陸二十一日公布懲獨「意見」,總統賴清德二十四日回應,民主不是犯罪,專制才是罪惡,陸委會也表示制裁非法無效。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二十六日表示,此司法文件具備法理基礎和法律依據,「若以身試法,不管身在何處,中國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大陸國台辦二十六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對於懲獨意見公布後,陸委會表示「兩岸互不隸屬,制裁非法無效」。朱鳳蓮說,「國家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

朱鳳蓮指出,這項「意見」從標題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懲治措施針對的是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以及所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有媒體提問,對於台灣一些過去曾主張台獨,但目前立場已發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朱鳳蓮回答,這項「意見」嚴格依法制定,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朱鳳蓮強調,這份司法文件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台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希望台灣民眾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