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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遭「放管」 市府籲留意履約擔保機制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房市火熱,但善化區二預售屋建案遭建商「放管」,市長黃偉哲指示法制處主動協助受害的承購戶處理預售屋爭議,爭取權益。並提醒民眾購屋前應該注意事項,務必慎選建商及留意履約擔保機制。
法制處表示,依內政部訂頒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確規範履約擔保機制等五種方式,其中以「價金返還保證」對消費者最有利,建商如於過程中倒閉或未能依約完工,將由擔保的金融機構如數返還承購戶已繳房地價款。
法制處進一步說明,不少建案採取「同業連帶擔保」的方式,且實務上常見擔保者與被擔保者屬關係企業或同一集團,消費者購買前必須多注意詢問該等同業間的關聯,慎選信譽優良的建商。
另建案如採「不動產開發信託」或「價金信託」的方式,承購戶可上網查詢所繳房地價款的交付信託資訊。又「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則係由全國或各縣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辦理之連帶保證協定,如賣方無法依約完工或交屋,買方可要求加入公會協定的公司共同完成建案後交屋。
法制處提醒民眾,購屋前必須「停、看、聽」。「停」-善用契約審閱期勿衝動簽約,「看」-仔細審視契約內容了解自身權益,「聽」-多方打聽業者信譽並比較其先前建案。且於購買後應定期巡視現場狀況,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符合契約規定。為避免消費者再發生買受爛尾樓事件,呼籲買方應善用契約約定的履約擔保機制,聰明選擇,避免損失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