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七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盼設置行政法人性質的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作為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發揮跨語言、跨領域研究、調查、保存及資源整合等功能。
文化部次長李靜慧指出,組織架構還要進一步討論,但為了給各個語言都有代表機會,因此董事會設計上將有一位董事長、二位副董事長。
李靜慧解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是行政法人,無需先撥用一筆經費放在組織中,而是每年向主計總處提出計畫與計畫費用額度,再由主計總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