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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郭董選總統買連署書 溫泉大亨等認罪 13人判緩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與其他十三名被告,因涉嫌在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活動中購買個人資料,遭到檢方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陳男因認罪而被依照連署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五百萬元,另需支付公庫新台幣兩百萬元,以及完成十場法治教育,扣案犯罪工具均沒收。

此案中,陳仲明的沈姓女密友及其他十二名被告也均承認犯罪,被判處一年一個月至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獲得緩刑,同時被處以新台幣一百萬至三百五十萬不等的罰金,並需分別支付新台幣十萬至一百萬不等給公庫,並完成二至十場法治教育。

此外,一名從事國宅停車場管理的石姓男子因非法收集民眾個資並偽造連署書,被判處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刑,並需繳納十萬新台幣罰金。由於他未繳回犯罪所得,且石有前科卻於五年內再案,因此未獲得緩刑。

全案起因於陳仲明與沈姓女密友去年為了幫助郭台銘通過連署門檻,陳仲明提供資金、空白連署書及連署用章,而沈姓女子則利用人脈,以每份連署書五百元的價格購買連署書。石姓男子則從沈女處得知此事後,擅自下載四十八名不知情民眾的個人資料,並偽造連署書牟利;尤姓健身教練則受沈女之託,以每份三百元的價格向同事購買連署書。檢方估計,陳仲明等人以非法手段共購得六百多份連署書,涉及賄賂金額約三十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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