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龍泉榮民醫院輔導員涉貪逃過法定追訴期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行政院退輔會龍泉榮民醫院前輔導員范世強涉及貪汙罪;屏東地院發布通緝始終未將范男查獲到案,因逾法定追訴期二十五年,范男獲判免訴。

范世強在一九九三至一九九八年間擔任龍泉榮民醫院八職等輔導員,負責亡故榮民遺產移轉等業務,因投資股市失利負債累累,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數百萬元的亡故榮民帳戶遺款,填補其債務缺口,而其經手的款項經常延遲繳庫,並短繳公庫二十六萬多元,最終犯行敗露!

檢方偵辦後,於二000年六月間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將范男提起公訴;全案移審屏東地院後,范男卻逃匿不知去向,法院於二00一年六月發布通緝,追訴期為二十五年。

屏東地院認為,范男犯罪行為終了日為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六日,以此日起算,追訴權時效至二0二四年二月十六日止,但迄今仍未將范男查獲到案,依法應判決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