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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四日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級學校的專任輔導教師可增加一千零十一人,其中,國中小將再增加六0三人、高中至多可增一百九十二位,大專校院為二百十六位。而學生輔導諮詢會成員也納入學生代表,以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
教育部表示,學生輔導法自二0一四年制定公布實施迄今,睽違近十年首度檢討修正,此次修法強調,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健全學生輔諮中心組織運作;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對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健全學生輔導工作,有其必要。
根據修正草案,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二十班以下置一人,每滿二十班增置一人;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十二班以下置一人,每滿十二班增置一人,預估修法後國中小學將再增加六0三人,總數達五千九百四十二人,以提升各校輔導人力量能及資源。
教育部指出,高中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學生輔諮中心,除依所主管學校數每二十校置一人外,增列以學生總數四千五百至五千人置一人規定。
另教育部得考量學校輔導案量、地理區域等特殊情況,在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總數六%範圍內,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機關外加人力,修法後至多可增一百九十二位,較現行增加約三十%。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由一千二百比一修正為九百比一,預計增加二百十六位。
此外,考量學生問題日益多元複雜,學校人員輔導專業知能需持續強化,修法增訂各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辦理在職進修,亦增加賦予學生輔諮中心辦理專業輔導人員研習及督導,協助輔導教師研習與督導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