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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司法、海巡人員特考 增列需用名額281名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四日通過,民國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二百八十一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計一千五百三十六名,以滿足用人機關實際需求。
考試院表示,上述兩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一千二百五十五名,包括司法人員特考一千二百三十名、海巡人員特考二十五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計二百八十一名,其中司法人員特考二百七十六名,包括三等考試八名、四等考試二百三十六名、五等考試三十二名,海巡人員特考三等考試五名。
考試院說明,這兩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計一千五百三十六名,包含司法人員特考一千五百零六名、海巡人員特考三十名,考試相關資訊及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可在考選部網站查詢。
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等考試,定於八月十日到十二日舉行,分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台東等六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