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SRF法規加嚴 環部駁為桃科3廠量身打造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近期環境部預告SRF相關草案遭質疑有為桃科三廠「量身打造」之嫌。環境部強調,草案為全國一致性法規通盤檢討,針對戴奧辛、重金屬加嚴管制,並無對建造中或未建造完成對象量身打造。

環境部於今年六月預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及「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三項草案。

媒體報導桃市府認為草案是針對桃園科學園區三家新設SRF(固體再生燃料)廠,被定義為「既存」鍋爐,無需比照最新標準將引發重大爭議。

對此,環境部四日表示,三項草案涉及規範SRF使用廠內容,針對國內現階段運作中的使用廠檢討相關汙染管理,包含明定源頭SRF燃料成分、限制可使用SRF燃料設備形式、強化防制設備應具備效能,同時就空氣汙染排放標準進行加嚴管制。

環境部強調,草案為全國一致性法規通盤檢討,並無針對建造中或未建造完成對象量身打造。

環境部於六月十七日成立SRF體檢輔導團,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大氣司、環境管理署、國家環境研究院等單位各推派兩名學者,逐一檢視製造及使用廠。

環境部長彭啟明說,預計八月底、九月初就能完成SRF體檢初步報告;報告出來後三個月內會完成SRF的管理辦法,有更嚴格規範;年底前就會完成SRF發展白皮書,長期而言希望業界自行組成聯盟,從製造到使用端自立提出完整規範,促成產業良好發展。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