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寶寶游泳館 5家業者不合格

新北市府消保官會同體育局等相關局處針對市轄內寶寶游泳館場所進行稽查。 (新北消保官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炎炎夏日,寶寶游泳館是許多爸媽讓寶寶享受玩水樂趣的優先選擇;新北市府近期消保官會同體育局、工務局、消防局及衛生局人員針對市內五家寶寶游泳館業者進行聯合稽查,結果全數不合格,其中二家業者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二家業者未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一家業者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

另五家業者中二家販售課程部分不符合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之規定,三家販售課堂券部分不符合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之規定。

消保官指出,這次寶寶游泳館專案稽查係針對業者「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定型化契約條款」、「營業衛生」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雖然寶寶游泳館水池規模未達游泳池之標準,惟考量業者招牌或廣告宣傳是以寶寶游泳為訴求,現場均需穿戴泳圈,以確保寶寶相關安全。

消保官表示,這次稽查就公共意外責任險部分,請業者依目前新北市消費場所公共意外責任險之類序六場所投保規定,以最低投保金額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六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三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三千八百萬元之保額投保,查核結果三家業者已符合上述保額規定,二家業者不符部分則由本府體育局依積極輔導改善,藉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這次查核其中二家業者因場地規模與營業方式需要進行公安申報與使用類組變更,惟業者均未申報,將由市府工務局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五家業者營業衛生不符合部分,由衛生局依衛生法規輔導改善;一家業者之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部分,由消防局依消防法等相關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

另就業者有提供課程或單純提供游泳場地之不同營業模式,分別輔導業者依相關定型化契約之規定明列收費及退費之標準,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