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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關卡提醒都沒用 和平區代表詐出席費被依貪汙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和平區代表七十一歲吳天祐去年赴台東參加陳抗,明知有二天未出席和平區代表定期會考察,卻在簽到表上簽名詐領二千四百五十元公款,代表會人員證稱,因有類似詐領新聞,已用口頭、警語等三道關卡提醒吳,他仍執意簽名;台中地檢署認為吳濫用代表地位,貪圖小利,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和平區民代表會一一二年五月十九日至三十日舉辦第三屆第一次定期會議,吳天祐明知其中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分別為定期會第四次、第五次會,議程為區政考察,有出席才能領這二天的出席、交通及膳食費。

檢方查出,當時吳天祐應台東縣議員林參天邀請,參加台東縣議會前的「還我原墾民土地房舍生活空間 政府違憲強搶 人民基本生存權苦」陳情抗議活動,吳二十五日下午搭火車到台東投宿,二十六日再以台灣山地鄉平地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會長名義,參加該陳抗活動,當晚六時多才離開台東。

未料吳二十九日出席定期會時,見簽到桌上有二十五日、二十六日簽到單,上方還特別註記「本日沒有在和平區內考察的代表,請不要簽到,以免觸法。」吳卻仍在二日簽到單上簽名,詐領二十五日的出席、交通及膳食費共二千四百五十元,至於二十六日因代表會發現而未核發。

檢方訊時,吳坦承二十五日、二十六日都沒進入和平區,但辯稱二十五日有在家處理定期會提案問題,二十六日向台東縣議會陳情業務,認為是在處理定期會公共事務,就可請領費用。和平區代表會人員證稱,因有媒體報導類似詐領新聞,於是就在簽到表上多加警語,註記「本日沒有在『和平區』考察的代表,『請不要簽名,以免觸法』。」

代表會人員也說,發現吳天祐二十六日曾到台東參加陳抗,再上網搜尋,發現新聞報導吳當天在場,顯然沒出席考察,事前除口頭提醒、標註警語等,已有三道關卡提醒他不要簽到,吳要簽,他們也沒辦法。

檢方說,吳天祐被多次各種方式提醒,他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參加外轄陳抗活動,充其量只是議題相近,但仍非「出席和平區代表會定期會」,認定他主觀有詐領財物意圖,且吳天祐濫用代表地位,貪圖小利詐領二千四百五十元公款,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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