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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也無法立即發電 核三1號機7/27如期除役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十一日院會後記者會時強調,核三廠一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七月二十七日到期,屆時將如期除役,除役後就算法律有所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

在野黨關注核三廠一號機是否延役,立院十日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的核管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希望鬆綁核電機組換照規範,但委員會並未達成共識。

陳世凱指出,目前核一、核二廠已除役,不過燃料棒依然在爐心中,需要設置乾式貯存場才能退出並妥善貯存,但是台灣地狹人稠,核廢料中期貯存場以及最終貯存場的方式選址皆不容易,地方政府與民眾溝通也有難度,「社會溝通政府會繼續努力,但確實遇到困難」。

至於核三廠一號機,陳世凱說,依法依規,核三廠一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七月二十七日到期,屆時一定會停止運轉,除役後就算有法律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

陳世凱強調,社會上對於核電議題有許多討論,但政府態度很清楚,必須要能解決核廢、確保核安、以及有社會共識情況下,才會討論其他議題,政府也會持續努力推動多元綠能發展、減碳等第二次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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