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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第2天考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應試須帶有效證件正本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一一三學年分科測驗於七月十二日、七月十三日舉行,第二天考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歷史科二萬三十一人選考,地理科一萬七千七百五十人選考,公民科約二萬一千一百四十七人選考。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指出,考生應試務必攜帶有效證件正本(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等其中之一),若於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試場或試務辦公室,將扣減該節成績。

每節考試開始前五分鐘預備鈴響,考生即可入場,考試開始鈴響起後,即可開始於答題卷上的「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考生全名,未簽全名者,將扣減該節成績一級分。

大考中心也提醒,行動電話及穿戴式裝置禁止攜帶入座,考生如攜帶行動電話進入試場,應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並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考試開始鈴響後,考生攜帶的手機若發生聲響或震動(含地震告警訊息),不論置放位置,均視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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