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欠薪 北市勞局再罰150萬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積欠員工去年十二月薪資,台北市勞動局一月七日依法加重處罰遠航一百五十萬元,並限遠航於廿一日前發放薪資並提具給付證明;但遠航仍無法依要求於日期發放薪資,勞動局廿二日再重罰遠航一百五十萬元。
 勞動局表示,廿一日遠航公司來函表示因公司銀行帳戶遭凍結,無法依勞動局函告日期發放薪資,並無法說明何時才能發放勞工薪水。遠航公司全國僱用人數有千餘人,影響甚多家庭,自一0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停飛以來,長達一個多月皆無法積極解決員工生計問題,考量遠航公司應受責難程度,勞動局再度重罰遠航一百五十萬元。
 勞動局呼籲,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按時發放薪資是企業經營最基本,也是最可檢視遠航公司是否仍有持續經營意願指標。農曆年將至,遠航公司應將發放員工薪資做為最優先處理事項,以免辜負員工至今仍對公司不離不棄的支持。遠航勞工如有任何勞動權益受損或是終止契約爭議,可儘速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