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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7百萬 女警助詐團男友黑吃黑 重判12年
本報綜合報導
邱薏瑄任職台北市警員時涉勾結詐騙集團成員、男友郭之凡,向詐團索賄七百萬元遭拒,還協助詐團「黑吃黑」等。新北地院依犯貪汙等罪判邱薏瑄十二年徒刑,一年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七年。此外,判處郭之凡二年四月徒刑,另一名詐團成員郭宣良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檢警調查,邱薏瑄一0三至一一二年任職中山警分局,並與從事詐騙的郭之凡交往。詐騙集團成員郭宣良想侵吞上游詐欺款項一千萬元,聯手郭之凡去年七月在餐廳邀邱薏瑄與會,希望邱薏瑄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以向詐團上游宣稱這一千萬元已遭警方扣押,並願意提供三十萬元當作邱薏瑄報酬。
邱薏瑄則回應,可以幫忙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但就分潤部分,一千萬元款項應「七三分」,也就是她與郭之凡要拿七百萬元,郭宣良可分得三百萬元,但郭宣良認為索價過高而拒絕。
檢警調查,不久後,另一名暱稱「山河」的不明人士,因不想把收得的三百萬元詐欺款項繳給上游,因此與郭之凡、邱薏瑄聯手,由邱薏瑄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與扣押物品目錄表,假裝這三百萬元已被警方查扣;接著再由「山河」傳給詐欺集團上游成員,讓「山河」得以私吞款項。
檢警追查,邱薏瑄還假借職務機會,以個人帳號登入警政署警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查詢蒐集他人個人資料,並將部分個人資料傳送給陳姓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