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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組織法三讀限制連任次數 陳耀祥、翁柏宗 月底任滿去職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十六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明定限制NCC委員只能連任一次。而NCC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皆為已連任委員,依據新修正通過組織法規定,兩人於七月三十一日任滿後將不得再行連任。

NCC現任之七名委員中,主委陳耀祥、副主員翁柏宗皆為連任委員,且任期皆在七月三十一日到期,七月底任期屆滿的另有委員王維菁、林麗雲等二人。而行政院於四月底提名提翁柏宗續任NCC委員,且外傳為下一屆主委之人選,行政院依法應重新提名。

立法院會是以五十二票贊成、五十一票反對表決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由於目前NCC組織法並未限制委員連任的次數,被外界戲稱為萬年條款,國民黨提案修正NCC委員任期,明定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NCC為獨立機關,但社會大眾對NCC立場偏頗、受政治力操作等多有批評,明定NCC委員任期是希望確保NCC超然中立,避免擴權、攬權。立委陳玉珍表示,任期制是很基本的責任政治原則,不可以想幹多久就幹多久,呼籲民進黨要提名讓社會各界信服的合適之委員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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