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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週萬安47號演習 請民眾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十八日表示,萬安四十七號演習在七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採分區方式演練,請民眾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違者各地方政府得依民防法規定,裁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請警政署在昨日的部務會報中,提報「萬安四十七號演習」整備狀況,並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視訊,了解地方政府的演習準備情形。
劉世芳說,萬安四十七號演習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島、南部地區順序,實施演練。各地區在演習當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到二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劉世芳表示,防空警報解除後,後續在下午二時到二時三十分,由地方政府及參演的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除新竹市、嘉義市各擇一個區,其餘二十個地方政府各擇兩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內政部指出,各地區演習當天除發放防空警報外,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以便民眾查詢運用。
內政部說,提醒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在各重點驗證區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在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