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郭姓男子等人以每日每人抽成高達新臺幣800元的仲介費用媒介非法工作,遭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派員前往高雄市鳳山區一處工地當場查獲2名印尼籍失聯移工,郭男遭高雄地檢署處以緩起訴,並要郭男向公庫支付3萬元,近日更遭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重罰12萬元。
高雄市專勤隊於去年2月間獲報,鳳山區一處工地疑似有失聯移工在內非法工作,隨即派員前往查處,並查獲2名印尼籍失聯移工。經專勤隊員鍥而不捨、主動深入調查發現,移工都是經由國人郭男等人開車接送前往工作地,且工作範圍遍及高屏地區的工地、工廠等。除接送上工、租屋外,平時如移工要購買生活用品,亦由郭男等人一手包辦,貼心服務的背後是每日每人高達新臺幣800元的抽成費用。郭男到案後表示,為留住移工該集團不只提供仲介工作服務,還要兼司機和保姆,不然會沒有競爭力。
高雄市專勤隊隊長趙志成表示,未來將持續掃蕩查處不法外來人口,深入追查幕後非法雇主,並加強溯源、重點打擊非法仲介犯罪集團,以保障國人合法工作權益及展現政府執法決心。趙志成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貪圖一時之便而僱用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口非法工作,依就業服務法最重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非法仲介外國人工作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者恐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