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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客擅闖台中港管制區釣魚重罰 港警公私協力宣導

台中港為管制區經常有民眾違法擅自闖入垂釣,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偕同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拜訪台中港周遭釣具行,希望透過公私協力向釣客宣導勿擅入管制區。(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港為管制區經常有民眾違法擅自闖入垂釣,由於擅闖管制區以商港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先處十萬元以上罰緩,再依違規釣魚處六百元以上罰鍰,但台中港還是有許多民眾不怕死,穿越柵欄進入垂釣。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偕同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拜訪台中港周遭釣具行,希望透過公私協力向釣客宣導勿擅入管制區,並重申航港局針對違法進入商港管制區垂釣之民眾,將從重、併罰論處。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指出,日前有民眾因擅闖管制區,遭航港局開罰十萬元的罰單,並在法院上訴敗訴,法官指出,管制區的設置和明確的告示牌已充分告知公眾,任何人不得逾越,個人習慣不應優先於法律的規定和公共安全的考量;而台中港務警察總隊與航港局將持續加強對管制區的管理和監控,防止擅入管制區的違規案件一再發生。

台中港是國際商港為管制區禁止釣魚,港務分公司在港區或各防波堤入口處都有設立警告標示,但還是常有釣客無視警告,冒險擅自闖入防波堤垂釣,許多釣客仍攀爬入內,港警局勸導、取締,仍難禁絕。

台中港是國際商港為管制區禁止釣魚,港務分公司在港區或各防波堤入口處都有設立警告標示,但還是常有釣客無視警告。(記者陳金龍攝)

港警總隊指出,依商港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進入商港管制區內人員及車輛,均應申請核發通行證,未申請或規避檢查者依商港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行為人十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罰緩。於港區內釣魚者依商港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於第三十六條第二項公告區域外垂釣者,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釣具。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呼籲民眾,從事釣魚是一項健康的休閒娛樂活動,但垂釣時應至開放垂釣區域並注意自身安全,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等安全裝備。台中港北防波堤及一00號碼頭均開放熱愛垂釣之民眾盡情揮竿,進入商港管制區除涉險且觸法,還可能與荷包過不去。

台中港二十九號碼頭五月十五日深夜一名釣客疑似違法擅自闖入垂釣不慎落海,巡邏警聽聞呼救通知消防隊成功救起送醫。(記者陳金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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