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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重犯躲大陸19年 回台落網判8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九十三年犯下擄人勒贖案,綁走經營機車行的陳姓鄰居丟在廢棄空屋,自己搭機逃往香港並致電對方家人稱「準備五百萬元才能平安回家」,未料陳姓鄰居早自行掙脫才未付款,陳在大陸一躲十九年,還娶妻以廚師為業月入民幣一萬元,去年回台落網被羈押,台中地院依擄人勒贖罪判他八年六月。

檢警調查,陳男缺錢花用,覬覦經營機車行陳姓鄰居的財富,竟找來身分不詳綽號「大頭」男子,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到駕駛一輛轎車到車行,向鄰居佯稱有機車停在台中市都會公園需前往修理,並請對方上車一同到場,鄰居不疑有他答應。

未料陳男將鄰居載到西屯路三段底甘露寺旁的空地後,就要對方下車還說「難為你了,現在手頭比較緊,想向你拿一些錢」,並由現場待命的大頭拿童軍繩綁住鄰居手,再用膠帶封住他眼睛、嘴巴,最後強擄到沙鹿區紅竹巷一處廢棄屋內並離去,後來鄰居自行脫困回家。

當晚陳男就搭機逃往香港,但他不知鄰居已經自行掙脫,隔天再致電到鄰居家中向其哥哥說「你弟弟現在在我們手中,要準備五百萬元才能讓他平安回家」,並提供一個大陸北京交通銀行帳戶,後雙方談判贖金降到一百萬元。

但因鄰居早就已經自行回家,家屬這才沒有交付百萬元贖金,警方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獲報追查、通緝至今。時隔十九年,陳男因故跑回台隨即被攔下,台中地院以他通緝長達十九年,裁定收押。法官審理時,陳均坦承不諱,認為陳當年擄人勒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釀被害人身心受創,考量他犯後坦承,另陳男逃逸滯留大陸期間擔任廚師,月入約人民幣七千元至一萬元,已婚無子女等,依共同犯擄人勒贖罪判他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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