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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小睡被拍臉 暴怒踹死友人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二歲羅姓男子在路邊檳榔攤小睡,因不滿被魏姓友人拍臉叫醒,盛怒下竟把魏男撂倒在地,還狠踹魏男頭部導致腦出血、臉骨折,急救兩天死亡。台中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他七年八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羅男一一二年四月四日晚上八時多因疲累,坐在台中市豐原區一處檳榔攤前打瞌睡,和他相識七、八年的魏姓友人見他睡在路邊,出手拍打羅男臉頰叫他起床。羅男不滿被打擾,醒來和魏男大吵一架並發生肢體衝突,羅男勾拉住魏男的手將他摔在地上,再出腳猛踹魏頭部致腦出血、左顴骨骨折、上頜骨折,搶救兩天不治。
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羅男,依法由台中地院採國民法庭審理。事後雙方家屬均具狀表示拒由國民法官審理,台中地院考量羅男認罪,案情、量刑無重大爭議,彰顯國民感情之餘更應優先考量被害家屬意見,裁定本件不行國民參審。
法院審理時,羅男坦承不諱,依傷害致死罪判他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