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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醫療個案傳被迫強行續命

本報綜合報導

監委田秋堇20日表示,部分公費醫療安置個案因無法自主表達意志,未能安寧善終,恐面臨被迫強行續命的痛苦處境,亦衍生全民健保給付無效醫療疑慮,她將申請自動調查。

田秋堇表示,監察院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各縣市社政單位以公費安置於醫療院所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內的病人,許多依賴呼吸器,部分已意識不清,有些甚至長期無家屬探視。因病人無法自主表達其意志,不但被迫以現代醫療強行續命,未能安寧善終,亦衍生全民健保給付無效醫療疑慮,對此陳情甚表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

田秋堇指出,台灣自民國89年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民眾得預立意願書,主張若於生命末期時可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做維生醫療抉擇。若末期病人未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無最近親屬者,應經安寧緩和醫療照會後,依末期病人最大利益出具醫囑代替,以確保已施行維生醫療之末期病人善終的權利。

田秋堇提到,立法院104年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得預立醫療決定,事先立下書面意思表示,指明若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與醫療照護、善終等相關意願決定。

田秋堇強調,民眾若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的權利,究相關主管機關對於公費安置個案,於安置之初有無依前開規定協助個案預立醫療指示,是否已研擬一套機制以確保這類安置病人保有善終之權利?全民健保資源是否有效配置?這些疑義均需進一步深入了解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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