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白河區發生投資糾紛開槍傷人案,嫌犯陳男事後投案,警詢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為陳男涉犯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和串證之虞,廿二日裁准收押禁見。
陳男(卅歲)疑似跟合夥投資桌遊店的林姓男子帳目不清,兩人於廿日晚上爭執過程中,陳涉嫌持改造手槍擊傷在現場充當和事佬的藍姓男子,藍受傷後由友人叫救護車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陳男則開車離去。槍案發生後,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掌握犯嫌行蹤,並於四小時內將陳男查緝到案及起獲一把改造手槍。
台南地方法院考量,案發後仍有待傳喚未到案證人,且針對陳男槍枝來源進行查證及對質訊問,陳男所涉槍砲等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其面對刑責時,有逃亡及串證高度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