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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27元米酒幫郭台銘連署 北檢起訴4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去年宣布參選總統展開連署,新店區連署站以送每瓶市價二十七元的米酒換取連署書,涉嫌行賄不特定連署人,台北地檢署在二十三日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連署站負責人周姓男子等四人。
檢調追查,案件發生於去年十月間,新北市新店區一處由周男等人負責的郭台銘連署站,送給參與連署者每瓶市價二十七元的米酒、垃圾袋、存錢筒、濕紙巾及沐浴乳等物品,作為增加連署書數量的誘因,共計收集取得十份連署書。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雖然周男等人辯稱米酒僅價值不超過三十元,然而實際上,連署人不僅取得了多種宣傳物品,甚至有人取得了兩瓶米酒,其交付的賄賂價值已明顯超過檢察官機關所建立的參考標準。
檢察官指出,為判斷是否涉及投票行賄罪,並非單純以市價或行情作為絕對標準,而是依據該物品是否足以影響不特定連署人的連署意願。在此案中,檢察官認定米酒等物品的交付,已足以影響連署人的決策,進而達成特定被連署人的連署目的。
被告周男等人均否認犯行,並強調米酒價值未超過三十元並不構成犯罪,檢察官則從蒐證面認定他們的實際行為已構成連署行賄罪,遂依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等罪起訴周男等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