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促政院 人權保障速列管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十一日通過調查報告,認為難民法草案及通姦除罪化至今尚未完成法制作業,督促行政院及其所屬儘速完成列管的人權保障,及應改善的法令及行政措施。
 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昨日審查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高涌誠、田秋堇所提調查報告。監委要求行政院應完成兩公約於一0二年及一0六年的兩次國家人權報告中,有關國際審查會議共二十三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監委也建議行政院應評估設置專責的「人權處」負責規劃統合,改善人權教育「重質不重量」,並思考有無設置人權教育基金的必要性。
 監委指出,兩公約施行法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施行迄今,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列管的中央政府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仍有逾三十三案未能於規定期限完成檢討,進度顯有遲滯。
 且自九十九年二月內政部等十個機關先行設立人權工作小組,其後僅財政部成立該小組,沒有其他部會再設置類似機制,且上開部會多數未定期召開會議,更有近兩年內均未開會的紀錄,甚至外交部等五個機關的人權工作小組幾乎形同裁廢或停止運作。
 監委認為,行政院未設置專責單位規劃院本部及所屬部會人權保障相關業務,對於人權保障業務之推動難免窒礙,建議通盤整合檢討並責成各機關切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