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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約聘員涉賄 裁押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廿四日下午發布新聞稿,偵辦新竹縣政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林姓約聘人員涉嫌受賄案件,檢察官廿三日指揮搜索六處,並通知九人到案,經五位檢察官廿四日凌晨二時許完成複訊,認廠商盧男、縣府工務處約聘人員林男二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承審法官廿四日上午召開羈押庭,裁定盧男、林男均准予羈押禁見。

新竹縣府對此回應表示,此案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全案尚待釐清。竹縣府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強調縣府所有公務的推動均是依法行政、秉公辦理,若有同仁涉案絕不寬貸,但在法律未證明其有罪之前,不要先入為主,未審先判。

據了解,林男為竹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的約聘人員,已服務十多年,主要承辦下水道工程業務,而盧姓負責人為承覽下水道工程的廠商之一。全案疑經人檢舉,開啟檢方的偵辦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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