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灣每年約有1萬3000人死於肝病,B型肝炎病毒在亞太地區尤為普遍,且約7成的肝癌患者由B肝病毒引起。民團指出,雖然B肝病毒難以根治,但現有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安全有效且抗藥性極低,國際B肝治療指引均建議患者長期使用;呼籲我國跟上國際指引,放寬B肝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療。
社團法人台灣肝炎資訊網關懷協會表示,台灣B肝口服抗病毒藥自民國92年10月納入健保給付,並逐年放寬治療門檻。然而,B肝治療條件至今仍嚴格且複雜,除非專職治療B肝的醫療人員,大多民眾不容易清楚。
根據113年4月1日更新之健保給付規定中,E抗原陽性患者除非已有肝硬化、肝癌或其他特別情況,一般只能服藥治療至e抗原轉陰後加強1年,之後健保不再給付。
另,e抗原陰性患者最多給付3年,之後需停藥或自費治療;停藥後若病毒復發,再度符合治療條件者可重新治療,但若復發不嚴重則無法再以健保治療。許多患者因此選擇自費繼續服藥,但也因此無法再符合健保給付條件,需終身自費。
此外,台灣啟動B肝治療的條件嚴格,至今仍有6~7成慢性B肝患者,包括許多肝臟已發炎或輕度纖維化患者,並不符合健保治療規定。在最新的健保給付規定中,e抗原陽性患者必須肝發炎指數ALT超過正常上限兩倍,且病毒量高於20,000 IU/mL,或肝纖維化至第3級(F3,嚴重纖維化)才能開始治療;e抗原陰性患者亦有相似限制,需肝發炎足夠嚴重或有明顯肝纖維化才能治療。
關懷協會指出,WHO於今年3月更新B肝治療指南,最重要的是降低治療門檻,擴大治療對象,在以下情況下,WHO建議應開始抗病毒治療,包含1.肝纖維化達F2等級者、2.B肝病毒量超過2,000 IU/mL且ALT值超過正常範圍者、3.有相關共病者(如D肝、C肝、愛滋病毒感染或新陳代謝疾病)、4.ALT值持續不正常者。
雖然B肝病毒難以根治,但現有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安全有效且抗藥性極低,國際B肝治療指引均建議患者長期使用。臨床試驗證實,長期保持血液中病毒零檢出可顯著減少肝炎、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並對肝纖維化有部分逆轉功能,同時能避免病毒的生活傳播及母嬰垂直感染。
關懷協會說,許多中年以上慢性B肝感染者無法得到政府健保給付治療,導致肝癌多年來仍為國人第2大死亡原因。B肝是肝癌主要原因,治療B肝可減少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若台灣全面開放所有B肝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療,幾年後定能降低肝癌發生率和死亡率,長期下來亦能減少治療肝病的健保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