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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救難物資 可免稅快速通關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凱米颱風從二十四日起連續兩天導致部分地區發生災情,財政部關務署二十五日表示,因颱風造成民眾財產損失,依照從寬、從速原則,海關為受災商民提供關稅減免、救難物資免稅進口與快速通關以及受損保稅物品除帳等多項協助措施。
關務署說明多項措施,第一為進口貨物受損免稅,進口貨物起卸以後、驗放以前,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遭受損失或損壞致無價值者,可依關稅法規定免徵關稅。
第二,救難物資免稅通關,關務署指出,政府機關為緊急救難自行進口或受贈的器材及物品,可依關稅法規定免徵關稅;若未能及時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如內政部或衛福部核發的免稅文件,可依關稅法規定先向海關辦理押款進口。
第三,救濟物資先行通關後補文件,關務署指出,進口供災區救災與重建所需民生物資、醫療藥品及器材、工程機械等相關救濟物資,因時間急迫無法及時向衛福部申請免稅核准文件時,可向進口地海關具結供救災及重建用,准予先行免稅進口,但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辦申請程序。
第四,存儲於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免稅商店、科學園區及科技產業園區等保稅貨物,因災變遭受到損失,可依法申請核實除帳。
第五是因天災事變導致無法如期辦理原料沖退稅,得申請延期,期限最長一年;第六則是成立救災物資快速通關單一窗口,以利救災物資快速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