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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佯稱優先看房需先付訂金,男子提供帳戶供匯款 被判一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詐騙集團在臉書刊登不實租屋訊息,佯稱有多人預約看房,如要優先看房需先付訂金,致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姚姓男子則提供銀行帳戶供匯款,並將提領的贓款交給詐團成員。彰化地院審結,依洗錢防制法將姚男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十二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姚男去年四月十八日,將其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等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嗣一名被害人誤認投資獲利而匯款至陳男帳戶,再自陳男帳戶網路轉帳一百八十多萬元至姚男帳戶,再經詐團轉帳出去。
姚男又於去年五月一日將其銀行帳戶提供給「錢多多」使用。嗣詐騙集團成員在臉書刊登不實租屋訊息,待被害人上網瀏覽並聯繫後,詐團成員即佯稱有多人預約看房,若要優先看房須先付訂金,或佯稱要租房需先付訂金等語,致七名被害人誤信後,分別匯款新台幣一萬六千元至四萬八千元不等至姚男帳戶,姚再依「錢多多」指示,將提領的現金在一處汽車旅館將贓款交給「錢多多」,包括北中南、花蓮等地都有人被騙。
法官認為姚男所為製造詐欺款項金流斷點,增加檢警查緝難度,更造成告訴人財物損失無法追回,助長詐欺犯罪盛行,危害社會治安,實應非難。再考量其坦承犯行,並與其中二名告訴人達成調解,態度尚可等情,定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併科罰金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