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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高虹安停職期間不發薪給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判刑停職。對於外界指高虹安未請辭的原因是停職還有半薪,內政部二十七日指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決心,已於二十六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薪給。
高虹安遭判刑後,外界要求請辭新竹市長聲浪不斷,但高虹安未請辭,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民進黨政策執行長王義川日前在網路節目中表示,高虹安不會辭職,因為被停職還有半薪。
然而,內政部表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一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也就是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由內政部裁量。
內政部指出,考量高虹安是涉貪汙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汙,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並已於昨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