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4至6月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將8月1日開徵 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3年4月至6月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繳款書將於7月下旬寄出,繳納期間自113年8月1日至8月10日,請營業人留意,並如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3個月(按季)查定課徵營業稅額繳納方式,除臨櫃繳納、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外,可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稅款,稅額3萬元以下者,也可至24小時服務的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免負擔手續費;另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稅,可免輸入銷帳編號等資料,即能完成繳稅,掃碼繳稅真方便。

中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營業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繳納稅款,服務時間為截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之24時前,但在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該局籲請小規模營業人注意繳納期限如期繳納。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提供服務。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