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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水車慰助金 書面及線上可申請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凱米颱風造成南市多處行政區積淹水及車輛泡水損壞,市政府針對泡水車輛後續維修費用提供慰助金,即日起提供書面及線上雙軌申請方式接受民眾申請,每輛泡水汽車將慰助二萬元、泡水機車慰助二千元。

交通局局長王銘表示,相關申請書表格已製作完成並提供給各區公所,泡水車車主可直接向車輛泡水所在地區公所填單申請,並備妥行車執照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車輛泡水證明(如照片、影片等)及車輛泡水減損或滅失費用證明文件(如維修發票、維修收據、車輛報廢證明、載明泡水事實之車輛轉賣過戶契約或國稅局核發災害損失證明等文件之一),區公所在接受申請後會立即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慰助資格者將依民眾提供的匯款帳戶撥付慰助金。

王銘德指出,市府另提供一站式線上申請窗口,不方便至區公所辦理的民眾亦能經由「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網站(https://onestop.tainan.gov.tw/)來做申請,所需準備資料與書面申請一樣,僅需轉換成電子檔上傳即可。

王銘德提醒,領有有效車籍之車輛所有人如有在南市發生車輛泡水災情,本次慰助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一一三年八月三十日十七時止,如有相關問題可洽各區公所或交通局裁決中心詢問二六00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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