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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雇主僱用部分工時勞工或青少年 務必遵守勞基法規定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八月正值暑期打工旺季,勞動部六日提醒勞工朋友及雇主,部分工時勞工與一般勞工相同,都受到勞基法保障,雇主務必要遵守相關規定。

勞動部表示,凡受僱於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從事工作獲取工資者,均屬該法所保障之勞工,不因約定的工作時間長短而有差別,工資、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動條件規定,均與一般勞工無異。

勞動部指出,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供事業單位遵循及參考,可於勞動部網站隨時下載使用。

勞動部說明,雇主如僱用未滿十八歲工讀生(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童工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應另外留意有特別規定,包括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以及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如僱用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工讀生,應遵守勞基法童工保護規定,注意其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例假日及晚間八時至翌日清晨六時的時段亦不得工作。

勞動部表示,青年學子打工時,如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一九五五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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