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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快艇2死 我海巡人員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金門報導

大陸一艘無船名快艇在今年二月十四日越界闖入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海域,海巡隊隨即出動巡防艇,要求該快艇停船檢查,不料,該快艇加速逃逸,雙方在追逐過程中,陸籍快艇翻覆導致兩名人員遇難,全案經移送檢方調查後,金門地檢署十六日對海巡署巡防艇長黃姓艇長及蔡姓駕駛作出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今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一時許,海巡署接獲通報,發現一艘未有船名的陸籍快艇進入台灣禁止水域。海巡隊隨即派出巡防艇,要求接受檢查。然而,快艇卻加速逃逸,並在翻覆前尚未離開禁止水域。海巡隊迅速展開救援,將四名陸籍男子送往醫院,但是其中兩人因溺水不治。

檢察官調查,根據《海岸巡防法》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巡隊有權對進入禁止水域的船舶進行檢查,並在船舶拒不配合時實施必要的強制措施。此次事件中,海巡隊的行為被認為是執行職務的正常範疇內,並未違反執法標準。

綜合以上調查結果,檢察官對海巡署巡防艇長黃姓艇長及蔡姓駕駛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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