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請農民配合大蒜種植登記 保障權利確保收益

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本年期的大蒜在八月中旬開始種植,全國合理種植面積為五千至五千三百公頃,為穩定明年產銷,農糧署籲請農民切勿搶種,並在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間,向農地所在地農會辦理種植登記。

已至鄉(鎮)公所申辦大蒜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者,視同已完成大蒜種植登記,無須再至農會登記,該署特別提醒農友,維持合理種植規模方能有利收益,籲請農民切勿因價格高而追價擴大種植面積,衍生後續產銷問題,損及自身權益。

農糧署說明,大蒜係易產銷失衡作物,未列入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地方特色作物,但考量大蒜生育期間長及各地種植習慣不同,為保障農民權益,該署已同意主產區雲林縣等地大蒜轉作期自十月至翌年四月三十日止,休耕期自五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惟農民須完成大蒜種植登記,才可適用上述轉作期及休耕期;未來大蒜倘發生產銷失衡問題,將優先以種植登記有案的農民為輔導對象。

農糧署強調,為有效解決大蒜種植缺工問題,自一一一年起該署與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及雲林縣大蒜產業策略聯盟共同推動大蒜機械化種植工作,補助農民團體購置大蒜播種機三十四臺,並成立機耕團隊,去年已協助農民機械播種一千五百1公頃,本年評估將可增至二千二百公頃,約占整體種植面積四成;倘有機械種植大蒜需求的農民,請逕洽大蒜策略聯盟執行秘書廖謀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