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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影像上雲端納托育專法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近日衛福部預告修正相關辦法要求雲端備分,以防托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遺失。社家署十九日指出,由於涉及後續調閱利用,須充分法律授權,將在托育專法草案加入相關條文,力拚今年送出。

鑒於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時有所聞,兒少法明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然而,監視畫面仍時而發生無故遺失、損毀等情形。

為此,今年社家署編列新台幣二億六千萬元,規劃設立「監管雲」,把所有托嬰中心監視器檔案上傳,保存影像至少三十天;並於四月二十六日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近日在網站公告各界意見綜整回應表。

針對辦法修正草案問題,社家署代理署長張美美表示,依專家學者指出,監視錄影帶內容上傳雲端,不僅只是異地備分,由於未來若有托嬰中心的影像不見,必須從雲端調出來看,還有後續利用、查閱等,涉及個人資料保護問題,須要有法律充分授權,因此將在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中加入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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