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民眾黨二十日召開中評會,全黨陷入政治獻金錯帳疑雲之際,黨內有要求時任競總總幹事的黃珊珊負責呼聲,經中評會討論後,中評會主委李偉華會後受訪時說,決議將黃珊珊停權三年,李文宗、端木正則開除黨籍。
李偉華指出,即日起黃珊珊停權三年,中央委員、立法院黨團副總召的職務等黨職部分,全部停職。根據民眾黨規定,停權就是停止所有黨務,所以黃珊珊停權三年會影響到的就是下屆縣市長選舉不會有被提名權,但不是除名,所以黃珊珊還有黨籍、不影響立委身分。
中評會表示,本案雖仍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但黃珊珊自一九九八年起數次參與競選活動,且曾任台北市議員、台北市副市長及現任立法委員,除對於我國政治獻金申報制度及細節具有豐富經驗,又具律師資格,應對政治獻金法、刑法等規範相當熟稔,卻仍使民眾黨陷入清廉問題之疑雲,顯已與該黨要求政治人物應高度自律之要求有所違背。黃珊珊與會答詢時,亦自承願意承擔政治責任。
經該黨中評會評議,決定將黃珊珊停權三年(停止黨內中央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幹部之職務),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表示,停權就是停止黃珊珊所有黨務,所以會影響到的就是黃珊珊下屆縣市長選舉不會有被提名權,但因為不是除名,所以黃珊珊還有黨籍所以不影響立委身分。
民眾黨中評會此前討論政治獻金風波的黨員懲處,開會兩小時仍無結論;中評會二十日下午再邀當事人黃珊珊、時任競總財務長李文宗,以及財務部委託的會計師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
最後僅黃珊珊到場,說明近兩小時後才離去。黃珊珊受訪時表示,她已經說明完畢,尊重中評會的決議 ,就是儘量說明。會後由李偉華出面說明。
黃珊珊會前受訪說,她是競選總幹事,責無旁貸,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自己絕對不是戀棧的人,重點是要把善後工作做好。帳務混亂還有需要幫忙把事情釐清清楚下,釐清相關責任給社會交代是她最重要的任務,不管做怎樣的決定,都會完成任務。
李偉華會前受訪時表示,現在確定只有黃珊珊會到場,其他兩人「目前聯絡不到」,有發通知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