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雲綠能弊案 5人收押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綠能貪瀆不法犯罪案,二十一日下午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雲林縣二崙鄉長鍾東榮、二崙鄉代會主席楊世彬、彰化縣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及劉男、蔡男、江男、李女等七人,法院接續召開羈押庭,先裁定鍾東榮、楊世彬及江男收押。二十二日續裁定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蔡男收押。另,劉男、李女分別以三十萬元、二百萬元交保。

彰化地院漏夜召開羈押審理庭,二十二日接續開庭,法官訊問後,認為雲林縣二崙鄉長鍾東榮、二崙鄉代會主席楊世彬、彰化縣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江男、蔡男等五人涉嫌重大,均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李女與劉男則各以二百萬元、三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