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林雪娟/台南報導
南市民眾日前於臉書社團稱南區某藥局疑似哄抬口罩價格,以高於原價約五倍之價格大發災難財。南市議員呂維胤要求市府啟動稽查,經消保官楊璿圓調查,該款口罩較政府目前徵用之一般醫用口罩材質不同,成本也更高,雖業者提告自清,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要求業者在十天內檢具進貨證明,釐清疑點。
林姓婦人日前於臉書社團「台南媽咪社團」爆料,稱南市南區一處藥局將一盒五十入、市價約兩、三百元的口罩以一千五百元販售,整整高於原價約五倍價格。卅一日市議員呂維胤召開記者會,消保官楊璿圓於同日下午至藥局查核約談業者。
業者回應指出,口罩品質不一,店內販售的口罩較一般醫用口罩高級,一般醫療口罩本為三層,該款遭爆料口罩除多加一層更具有奈米銀離子成分,成本遠較一般口罩還要高,經檢具進貨證明也指出,該款口罩售價一盒為一千五百元,是代理商建議售價,每片為卅元至卅五元不等,並無哄抬物價。
針對有民眾指稱有業者哄抬價格,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隨即指示消保官前往了解。楊璿圓表示,業者雖提告自清,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仍要求業者在十天內檢具進貨證明,釐清疑點。為確保市場價格穩定,黃偉哲也裁示,要求消保官針對網路爆料、民眾檢舉陳情哄抬價格部分進行實地查核,並對藥局、賣場、夜市攤商販售價格進行了解。
市警六分局表示,藥局陳姓負責人卅日晚間六時四十分至鹽埕派出所向在臉書貼文者提告妨害名譽,警方依規定受理,經與消保官聯繫查無構成相關違法事證,全案將依法偵辦。南市府呼籲民眾如遇哄抬口罩防疫物資價格應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讓權責單位展開稽查。如非親身經歷,切勿散播此類未經證實的訊息,關於疫情、防疫物資價格等訊息揭露應審慎查證,以免誤觸刑章。
如散布不實的疫情訊息,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蒐證法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裁罰,最重可處三百萬元罰鍰。業者如哄抬價格、囤積防疫物資,將涉及刑法二五一條之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民生物資的刑責,並且依公平交易法裁罰,重可裁罰至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