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二十八日偵結大日開發公司行賄市府官員案件,並將相關被告提起公訴。全案為前市府林右昌時代發生,市府已將涉案人員賀姓技正停職、陳姓臨時人員解除雇用契約,並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大日公司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作業。
大日公司過去以促參模式經營東岸立體停車場,市府因其涉入弊案決定不予優先定約,如今該公司人員正式遭到起訴,證明市府立場依法有據,將持續堅守依法行政,捍衛市民權益的原則,辦理各項業務。
基市府指出,大日公司過去(一0五至一一二年間)經營基市東岸及信二立體停車場,由基隆地檢署偵結該公司行賄市府公務員,並將相關被告起訴。雖該案為前市府林右昌時代發生,但仍重創市府形象,市府已依約與大日公司解除信二立體停車場契約,東岸立體停車場亦依促參法不予優先定約,顯示基隆市政府為杜絕行賄廠商的履約及續約資格,依法有據。
交通處長王圳宏表示,東岸商場及信二停車場對於過去履約廠商不當作為,以及公務員未依法行政部分,市府已提付相關懲戒及停權作為,今後對於相關促參案件,將繼續堅守依法行政與捍衛市民權益的原則,以維護市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