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狠夫妻虐9月女嬰致翻白眼 還反手賞巴掌打趴女童 判一年十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蔡姓工人和張姓妻子育有二歲、九個月大二名女兒,二人僅因小孩哭鬧就痛毆猛搖晃,監視器更拍到蔡反手賞大女兒一巴掌,力道之大害女童跌倒,小女兒也遭毆到腦出血,蔡坦言生氣才打人,台中地院依傷害罪判蔡一年十月,張另案審理中,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蔡男今年五月十日晚不滿小女兒哭鬧,圖手毆打她腿部二下,十二日同樣不滿她想睡覺哭鬧,竟又朝她後腦勺、臉部及手腳痛毆一頓;同月十五日,蔡男和張姓妻子帶二名女兒入住旅館,又只因大女兒無法自行站立跌坐在地,竟失控朝她賞巴掌,進房後張女又對小女兒前後搖晃,造成女嬰接連遭毆、搖晃,導致意識模糊,送醫發現腦出血、多處受虐性腦傷。

檢方訊時,蔡男、張女均坦承,並有醫院診斷證明,另旅館人員也證稱,有目睹蔡以反手手掌毆打女兒,且他們當天十一時要退房,二人卻不斷到櫃檯支付延長時間費用,但沒沒見到他們的二位女兒,直到下午三時張女抱著女嬰到櫃檯,看到她懷中女嬰已經翻白眼。

檢方也調閱旅館電梯監視器,發現蔡男左手朝大女兒賞巴掌,力道之大,使女童跌坐一旁,張女站在一旁也無動於衷,更無阻止、譴責先生之舉;另根據醫師鑑定、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等,都認為女嬰腦傷不可能是自己摔落造成。

檢方考量,蔡男自稱有吸食K他命、有欠債八十多萬元,月收不固定,他是因為生氣才毆打大、小女兒,他情緒沒控管好,且打完小孩都沒帶去看醫生,認為蔡、張明顯不將女兒傷勢當作一回事,甚至不認為打字女行為有何不妥,痛斥其為人父母不負責心態,令人髮指,起訴二人求重刑。

台中地院審酌,蔡男不顧女兒僅二歲、九個月大,竟接續毆打妨害其身心,更釀小女兒腦出血送醫緊急開顱手術,顯見親職能力嚴重不足,初期否認最終才坦承,依二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蔡四月、一年六月;張女部分另案審理中。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