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憂送醫花錢 嬰趴睡窒息不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李姓男子和潘姓妻子育有九個月大兒子,晚上睡覺時卻疏忽未注意兒子翻身,趴在一旁兔子布偶上釀窒息,發現時沒立刻打一一九求救,而是自行對男嬰CPR發現沒好轉才報案,造成男嬰延誤就醫,導致死亡。李坦承沒第一時間送醫是「經濟考量」,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兩人各三月徒刑,可上訴。

李男、潘女去年七月二十八日晚間十時許讓兒子躺在有其他布偶的床上睡覺,夫妻則在房間內玩手機。男嬰翻身趴睡在兔子抱枕導致口鼻被阻塞,隔天凌晨十二時許潘女見兒子呼吸有異,李男抱起查看才驚覺他眼睛上吊、脖子癱軟。

檢察官認為,兩人明知自己無醫療專業,僅自行對男嬰CPR急救三十分鐘,卻沒打一一九尋求協助,直到凌晨一時才打一一九,男嬰緊急送醫搶救仍因窒息、腦出血及腦部壞死等,於同年八月二十日死亡。

法院審理時,李男、潘女均坦承過失;法醫解剖、醫院診斷也指出,男嬰因缺氧性腦病變,與兩人陳述發現兒子趴睡在兔子抱枕上,且又未及時送醫有關,也無法斷定男嬰有受虐性腦傷。而李、潘案發後到派出所接受詢問,當時就坦承是男嬰的主要照顧者,並就案發經過詳細說明,認定符合自首予以減刑。

台中地院考量,李男表示沒有第一時間送醫的原因是出於經濟考量。當時母親過世,他獨立負擔喪葬費用,不想小孩一起受苦,曾和社工接洽出養事宜。法院依過失死罪各判兩人三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潘女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