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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將停辦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國土功能分區圖將公告施行,市府地政局表示,屆時區域計畫法將同時停用,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即將停辦,符合資格者應於明年四月三十日前更正完畢。
地政局表示,按照區域計畫法等子法規定,經編定使用之土地,如地主能檢具於公告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已變更使用之合法證明文件,得辦理更正編定,也就是說,農地上現存民國六十五年以前之舊有住宅,如能提出相關合法證明,其建築基地可申請更正為建地。
地政局說,一般證明文件,除六十五年航照圖外,稅籍、戶籍、用水及用電證等明均可檢附審酌,而舊有建物除了建築日期必須符合外,其現況及用途也須為住宅使用,如果是倉庫、畜禽舍、農業設施等非住宅用途,或現存建物非舊建物已經過拆除重建,也不符合規定,所以可否更正建地無法僅以文件判斷,必須以地所現勘實測認定為準。
因為更正編定申辦審認複雜,地政局除一再呼籲民眾提出申辦外,也藉由地政士、仲介等不動產相關業者的教育訓練主動加強宣導,期望提醒民眾把握最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