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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辣椒噴霧槍逛大街 男遭送辦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民眾六日行經南區巷弄,驚見男子疑似街頭持槍追逐,急忙通報轄區警方。警六分局專案小組追查該男身分,同日晚間七時許將蔡姓男子查獲到案,經查其持有「槍枝」為辣椒噴霧槍、無殺傷力,訊後依社維法法辦。
六日下午五時許,警六分局大林所接獲民眾通報,稱有男子疑似持槍在路上追逐。警方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身著黃色上衣的壯碩男子於同日稍早手持疑似手槍物品,在國民路及附近巷子內活動。
確認「持槍」男子動向後,警方循線展開追查,當晚七時許在金華路與新都路口將蔡男查緝到案。然而經警方調查,蔡男稍早所持是一把「辣椒噴霧槍」,後續也主動交付警方。據了解,蔡男是因與員工發生口角,才攜帶噴霧槍防身。
街頭拿槍雖是烏龍一場,辣椒噴霧槍也沒有殺傷力,但蔡無正當理由攜帶疑似真槍物品,仍有有危害安全之虞,訊後也被警方依社維法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