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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遭爆違停 中市一分局:執勤臨停黃線3分鐘內未違規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民眾發現有警車違規停車。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十五日澄清,當天配合外賓勤務安全維護,在該處臨停裝卸維安工作人員後勤補給,標線為可臨停的黃線,未超過三分鐘並未違規。
有民眾在網路社群上傳影片,指十三日下午一時許,台中市西區五權西四街一處店家前,該處車道為雙黃線標線,路邊畫有黃線,一輛警備車卻停在黃線上正在卸下物品,因車道被警車占據,其他車輛僅能逆向通行。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表示,當天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執行外賓安全維護勤務,在上述地點臨時停車進行裝、卸維安工作人員後勤補給品,隨後立即離開,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後續將精進勤務車輛停放位置。
警方說,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一六八條有關黃線設於路側的黃實線是指「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禁止時間原則上為每天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禁止停車處是可臨時停車,但須符合「臨時停車」定義,須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