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據指出新北市既有寺廟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無從合法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十六日表示,國土計畫不影響宗教建築輔導合法,並強調既有的宗教建築本來就可循現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用地變更。
有報導指新北市僅九百三十九間寺廟登記在案,另有約三千間隱身在民宅的神壇;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在市政會議表示,內政部預告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規範,未來實施後可能許多寺廟無法合法,且會一直遭受罰款。
國土署嚴正澄清,既有宗教建築可循現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用地變更;但部分宗教建築位於不適合的土地區位,如山坡地、環境敏感等區域,因涉及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估等程序,且位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者,依法本就無法申請土地變更。
國土署說,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已研擬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方案,待行政院核定後,國土署也會納入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訂定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繼續推動相關輔導措施。
國土署並表示,地方政府未能依據現行申請合法機制,落實輔導工作,導致這項問題累積長達數十年未解,呼籲新北市政府應針對既有寺廟問題給予更積極協助。國土署重申,許多土地議題,地方政府本該基於權責協助民眾辦理,而非將問題都歸咎於國土計畫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