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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急診室毆打員警 判刑3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陳姓男子受傷前往員林市一家醫院急診室就醫,由護理人員對其進行醫療處置時,突然心生不滿,先作勢出腳攻擊護理人員,員警上前勸阻,陳男竟出手毆打,致員警耳、臉等處受傷。彰化地院審結,依妨害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救護業務罪將他判處三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今年一月十六日晚上七點多,與友人發生肢體衝突而受傷,遂前往員林市一家醫院急診室就醫,並由吳姓員警該醫院急診室戒護。嗣由一名護理人員對其進行醫療處置時,陳男突然作勢出腳攻擊該護理人員(未成傷),吳姓員警見狀上前勸阻,陳男竟出手毆打員警左耳,致員警左耳、左臉挫傷、右前臂、左手擦傷,為警當場逮捕。
法院審酌被告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等二人成立調解,犯後態度尚稱良好等情形,量處三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喝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