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中信金搶親「新新併」,金管會十六日晚間臨時召開記者會,以四項理由宣布緩議,否決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
中信金八月二十六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後續於九月十一補件。金管會原本預計二十四日前做出相關准駁決定,卻突然在秋節前宣布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案緩議。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指出,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份達百分之十至五十一案,經金管會審查後發現,中信金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以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若未能完成整併的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公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四大疑義,決議予以緩議。
邱淑貞表示,中信金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此次收購對價具不確定性;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金管會近年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的公開收購。
邱淑貞強調,金控公司為金融市場的領導公司,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秩序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