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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寧啜泣認罪 願繳詐領費求減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被判刑十年半,沒收不法所得四百三十一萬餘元。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戴寧二十五日出庭時聲淚俱下認罪「我願意承擔責任」,並坦承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願繳回全部不法所得,惟因金額大,請求給三個月寬限期,於十二月底前繳回。

戴寧的弟弟上午也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父親戴建三曾任八屆議員,二00五年因賄選被判有罪後,即以親情壓力逼姊姊從台北返回嘉義市接棒,但姊姊很不願意放棄在台北打拚成果,父親揚言斷絕父女關係,逼姊姊不得不回嘉市參選。由於姊姊沒有從政經驗,均以父親當議員模式聘請助理或公費助理,是由父親全權主導,當時姊姊為爭取聘任第一位王姓私人助理作為公費助理,父女還吵了半年多。直至二0二0年姊姊參選立委時、父親罹癌後,姊姊才完全處理其助理聘用等事宜。檢方詢及,這樣一來父女是共犯?戴寧的胞弟回答「是」。

上午開庭時,戴寧一改昔日無罪答辯策略,採取認罪主張,請求換取減輕刑度,她一度在庭上情緒激動、啜泣,經審判長詢其原委,是否暫時休庭,才改由律師代答,是為了認罪一事,情緒起伏大。戴寧說,當選後由爸爸全權作主,當時自己對如何聘用助理都不清楚,全由爸爸處理,當時她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她說,身為議員自己也有責任,並且願意承擔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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