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一名在大學工作的42歲女子在施打新冠疫苗後,發生腦部急性水腫猝死,家屬不滿持「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申請救濟遭駁回,委任律師向總統陳情,指控衛福部不甩總統交辦,堅拒提供相關審議資料。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30日上午也拿出總統府書函,強調審議結果「站得住腳」。
死亡女子家屬委任律師向總統陳情,總統府也回覆請衛福部針對家屬要求予以卓處。週刊報導即以「欺下害上」、「不甩總統交辦」為題報導,甚至指稱疫苗救濟委員會增加律師人數對付被害人。
羅一鈞回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成立,組成成員包括醫療、法律、社會人士等多元委員。
衛福部審慎以對每件申請案,都會先調閱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查和檢驗結果等,審議小組委員或醫學專家初步鑑定後,再送法律、社會公正人士委員做案件綜合建議,以兼顧醫學及社會考量,每案審定理由都會用書面方式附具理由送達申請人,也會公布在疾管署網站。
羅一鈞也拿出總統府書函,強調8月28日交辦行政院秘書長,8月30日轉達衛福部,衛福部9月18日就已正式函覆當事人,且總統府並不是要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給當事人,而是把研議結果告訴當事人。
羅一鈞強調,衛福部不會刻意跟被害人作對!相關疫苗救濟案件在新冠疫情前後增加不少,律師人數方面,過往律師事務所通常都會指派1到3人,資深搭配資淺,這是事務所本身的分工,也不是衛福部提出要求要增加律師陣容刻意跟當事人作對。
至於證據部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會議都會自動錄音,但因為討論內容涉及醫學專業跟個資,衛福部目前不打算要調整「不保存也不公布」模式,即使過去曾有法官認為有瑕疵,但還是有其他法官判衛福部勝訴,還是站得住腳,沒有要調整,以讓委員們能有更多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