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改判無期徒刑 法部:死囚收容期不能抵刑期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日前大法官會議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卻提出多項條件限制死刑執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一日質詢關切若死刑犯將來改判無期徒刑,收容期間能否折抵刑期。法務部長鄭銘謙答,死刑犯現處於待執行,收容期間依法不能折抵,若涉及修法,法務部也反對折抵刑期。

吳宗憲也提到,新北割喉案判決讓死者家屬傷痛,受訪時泣不成聲讓人於心不忍,希望行政機關、政治人物、司法系統不要對死者二度傷害。吳宗憲說到激動處還哽咽拭淚。卓榮泰回應,能體會吳宗憲的心情,對於歹徒為非作歹,這件事大家站在同一線上。

吳宗憲問鄭銘謙,若原本死刑判決廢棄,死刑犯是否會被釋放。鄭銘謙答,判決須先由檢察總長審核,才會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判決出爐前不會放出來,且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犯人能夠繼續收容,檢察官也會建請法院羈押。

吳宗憲問,若法院未裁定羈押,法務部要如何處理。鄭銘謙說,會建議法院羈押,而且這是假設性問題。吳追問,如果法院認為犯人沒有逃亡、串證之虞,法官若放人,難道法務部沒有任何作為嗎?

鄭銘謙表示,除非法院判決無罪才會釋放,但他不認為經過法院三審定讞後的案件,法院判決結果會有不羈押的情形,「我們對法院要有信心」。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法院若真的不裁定羈押也沒辦法,但死刑犯除涉犯嚴重之罪,也經過確定審判,法院還是會做最清楚決定。

吳宗憲詢問,若死刑犯將來改判為無期或有期徒刑,犯人在收容期間能否折抵刑期。鄭銘謙指出,根據刑法規定,要執行後才有折抵問題,現在是待執行的死刑犯,收容依法不能折抵;若涉及修法,法務部也反對折抵刑期。